山东调整优化稳岗返还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12

7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援企稳岗、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相关政策。

据了解,为帮助企业促进发展和稳定就业岗位,帮助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

稳岗返还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目的是激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今年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做了调整优化,主要体现在“两变”和“三不变”。

“两变”即:一是扩大了资金用途。当前政策中的四项用途是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今年增加了用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企业在合规使用资金的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用途。二是优化了经办模式。明确要求根据受益企业提供不同的经办服务,对普通企业,继续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指导企业用好稳岗资金;对劳务派遣单位,指导其主动申请。

“三不变”即:一是资格条件不变。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二是返还标准不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受益范围不变。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

在下功夫“稳”的同时,将持续用力“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既是形势所需,也是使命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紧盯市场主体,抓住关键节点,加速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地见效。一是确保获得力度。按照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的要求,对受益对象、执行期限、经办方法、风险防控等进行论证后,确定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最高标准执行,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让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更有获得感。二是坚持快的速度。从国家明确延续扩岗补助政策开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行动,研究政策优化调整方向,提前安排数据筛选、系统优化、资金测算等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力争政策早落地早见效。三是保持准的基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明确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持续加强部门合作,提升数据信息质量,强化信息共享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促进青年群体真就业、稳就业。